评审要求
一、依据和适用范围
本表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实施细则》制定,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的现场评审。
二、评审原则和方法
“评审要求”内容包括了7个评审项目,共40条评审内容,每条评审内容的评审要点条目列出了该评审内容的若干评定要求。申请注册登记的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本要求的具体规定,建立和完善环保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编写环保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文件,使之有效运行。评审组现场评审时,应按照“评审要点”的规定逐条评审,用A表示符合要求、B表示不符合要求、C表示不适用。
A-符合要求:符合该条款评审内容和评审要点的要求。
B-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该条款评审内容和评审要点的要求,其中带“*”标记条款不符合要求属于否决项。
C-不适用:评审内容规定的该条款,不适用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即:企业没有必要执行该要点。
三、现场评审结果的判定
1、现场评审合格:评审内容包括的全部评审条款都评定为A;
2、现场评审有条件通过:共12条带“*”标记的评审内容包括的评审条款不能评定为B,其它无“*”标记的评审条款被评为B的数量占适用项的比例未超过30%(含30%)。企业应对评定为B的条款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企业整改完毕,评审组进行跟踪评审通过后,现场评审合格,否则,现场评审不合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现场评审不合格:
(1)带“*”标记的评审条款有1条(含)以上评为B。
(2)无“*”标记的评审条款被评为B的数量占适用项的比例超过30%。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企业,180日内不得重新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四、现场评审过程发现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为不合格:
1、拒绝接受注册登记现场评审;
2、没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所;
3、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项目 | 条款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审评定 | 现场核查 |
A | B | C |
1.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职责 | 1.1 |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管理体系。 | *1 | 是否建立文件化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和记录等。 | | | | 核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汇编材料和记录,看是否建立。 |
*2 | 质量管理制度等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可操作。 | | | |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核查质量体系文件,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1.2 | 企业应建立并保持文件控制制度,确保文件充分与适宜,确保各个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 3 | 是否建立了受控文件清单。 | | | | 查看受控文件清单。 |
4 | 文件是否经过了相关授权人员的审批。 | | | | 从受控文件清单中抽取文件检查,看是否经过了相关授权人员的审批。 |
5 | 各使用场所使用的文件是否为有效版本。 | | | | 查看现场使用的文件是否有效。 |
6 | 各种文件(特别是技术文件)的更改是否得到批准。 | | | | 查看技术、质检等文件的更改是否有主管人员签字。 |
1.3 | 企业应制定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保证记录的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 | 7 | 是否建立了记录清单。 | | | | 查看记录清单。 |
8 | 质量记录的更改是否符合规定。 | | | | 查看质量记录的更改是否符合记录管理文件规定。 |
9 | 记录是否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 | | | | 抽取记录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要求。 |
1.4 |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 10 | 企业组织机构是否与申请资料一致。 | | | | 核查组织机构名称是否与申请资料一致。 |
11 | 是否明确了岗位职责和部门分工,并与申请资料一致。 | | | | 核查企业各部门人员是否明确其职责,并对其与申请材料一致性核查。 |
12 | 企业组织机构中是否包括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合同签订、检验、培训等部门或岗位设置。 | | | | 核查企业组织机构岗位职责,看其是否包括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合同签订、检验、培训等。 |
项目 | 条款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审评定 | 现场核查 |
A | B | C |
2.资源管理 | 2.1 | 企业应配备满足生产及环保质量管理的设备 | 13 | 企业是否具有满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安全要求的基本生产和检测设备。 | | | | 查看设备档案,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种类,现场检查生产和检测设备。 |
14 | 企业是否定期检查、维修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 | | | 核查设备的运转情况,看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
15 | 企业是否对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 | | | | 核查计量合格标识及证明。 |
16 | 生产及仓库等环境是否能满足确保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保质量安全需要。 | | | | 核查生产车间及仓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 |
2.2 | 应配备满足生产及质量管理体系需要的人员 | 17 | 是否有满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保质量安全控制相适宜的人员数量和质量。 | | | | 核查企业是否具备满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保质量安全控制的人员。 |
18 | 是否熟悉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 | | | 现场抽查2-3人,看是否熟悉相关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
19 | 是否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能提供培训、考核等记录。 | | | | 核查质量管理岗位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等记录。 |
2.3 | 企业应收集并保存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20 | 是否收集了与进口废物原料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为有效版本。 | | | | 核查企业收集的与进口废物原料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查看其是否为有效版本。 |
*21 | 是否收集了我国关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并确保为有效版本。 | | | | 核查企业收集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查看其是否为有效版本。 |
项目 | 条款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审评定 | 现场核查 |
A | B | C |
3.采购控制 | 3.1 | 合格供方的选择 | 22 | 是否建立了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包括取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等评价标准选择合格供方,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 | | | 核查质量管理文件,查看是否建立合格供方评价标准,应包括取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等评价标准内容,并按要求建立供方档案。 |
3.2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安全控制 | *23 | 合同是否注明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我国环控标准的条款,并明确对不合格货物履行退运义务责任人等内容。 | | | | 核查质量管理文件或抽查合同,看是否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我国环控标准的条款,并明确对不合格货物履行退运义务责任人等内容。 |
*24 | 是否依据我国环控标准建立采购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进口检验制度,依据标准对采购货物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应记录。 | | | | 核查质量管理文件,查看检验依据是否包括我国环控标准;查看是否有相应的检验记录。 |
4.加工利用过 程控制 | 4.1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利用单位的选择 | *25 | 是否建立了选择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制度、并建立档案。 | | | | 核查质量管理文件和利用单位档案,看是否建立选择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制度并执行。 |
26 | 是否对利用单位进行环保质量控制能力评审。 | | | | 根据利用单位档案,抽查环保质量能力评审记录。 |
4.2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情况 | *27 | 是否建立并实施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环保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 | | 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环保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资料。 |
*28 | 加工利用过程是否存在环保质量安全隐患,废弃物是否有适当隔离措施和安全处置措施。 | | | | 现场对加工利用过程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环保质量安全隐患,废弃物是否有适当隔离措施和安全处置措施。 |
4.3 | 建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记录 | 29 | 是否建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入厂、加工利用及废弃物处置记录。 | | | | 现场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入厂、加工利用及废弃物处置记录。 |
项目 | 条款 |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要点 | 评审评定 | 现场核查 |
A | B | C |
5不合格控制 | 5.1 | 应有文件化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 30 | 是否有形成文件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 | | | 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管理制度中是否包括不合格品控制制度。 |
31 | 不合格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 | | 现场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处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32 | 是否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有效实施。 | | | | 抽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记录,看是否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
5.2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不合格信息的报告 | *33 | 企业是否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入厂检验及加工利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信息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主动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及处理。 | | | | 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管理制度中是否包括将发现的不合格信息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的制度。 |
6.标识和可追溯性 | 6.1 | 应确保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交相应的利用单位,应对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加以识别。 | *34 | 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交相应的利用单位制度。 | | | | 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管理制度中是否包括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交相应的利用单位制度。 |
*35 | 是否建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流向记录并保留交付凭据。 | | | | 现场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流向记录及交付凭据。 |
36 | 是否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过程用适宜的方法加以识别 | | | | 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过程中是否用适宜的方法加以识别。 |
7.搬运、贮存和防护 | 7.1 | 企业应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货及加工利用过程的搬运制定控制制度,并贯彻执行。 | 37 | 是否有搬运的控制制度,确保在搬运过程中不发生环保质量问题。 | | | | 核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质量管理制度中是否有搬运的控制制度。 |
38 | 现场搬运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能否出现环保质量问题。 | | | | 核查搬运方法是否符合管理文件规定,看是否在搬运过程中出现环保质量问题。 |
7.2 | 应建立并执行进口废物贮存、入库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 | 39 | 是否建立并执行进口废物贮存、入库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 | | | | 核查进口废物质量管理制度和台账,看是否建立和执行贮存、入库验收、贮存保管和发放管理制度。 |
40 | 库房内是否有安全和防护措施。 | | | | 检查库房内消防、灭火等设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
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现场评审记录
被评审企业: 第 页 共 页
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现场评审不符合项报告
被评审企业: 第 页 共 页
被评审部门 | | 评审日期 | |
评审依据 | 国家质检总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现场评审记录表中评审要求:涉及审核内容( )审核要点(序号: ) |
不符合项描述: |
评审员签名: | 评审组长签名: | 被评审企业代表签名: |
不符合项种类 | □严重 □一般 |
纠正措施: |
纠正措施计划完成日期 | 年 月 日 | 被评审企业代表签名: |
纠正措施跟踪验证结果: |
验证人签名 | | 评审组长确认签名 | |
日期 | 年 月 日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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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汇总
评审结论: 评审结果统计: 否决项: 项; 不符合: 项; 不适用: 项; 最终评审结论: 评审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评审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被评审企业对评审结论的意见 |
| | | 企业代表: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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