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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植物检疫审批办事指南-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17-10-19 所属栏目:进出境植物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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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办理常见问题

 

1.问:哪些动植物产品需要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答: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条: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需要审批《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动植物产品主要有:

1)活动物及动物遗传物质等;

2)食用性动物产品: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动物水产品、鲜蛋、鲜奶;

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不包括蓝湿()皮、已鞣制皮毛、洗净羽绒、洗净毛、碳化毛、毛条等)、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用乳清粉、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4)果蔬类:新鲜水果(冷冻水果不需审批)、番茄、茄子、辣椒果实;

5)烟草类:烟叶及烟草薄片;

6)粮食与油料作物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燕麦、高粱、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油菜籽等;

7)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

8)植物源性饲料类;

9)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

10)植物源性肥料;

11)植物源生物质燃料;

12)特许审批: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以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植物检疫特许审批名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执行。

具体可参见国家质检总局20022号公告、200343号公告、2004111号公告、2009101号公告、20119号公告、201144号公告、2011135号令、136号令和关于印发《植物源性肥料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出口中药材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2.问:《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在货物到港前取得就可以还是发货前就必须要取得?

答: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检疫审批手续应当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前办妥。

3.问: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基本流程如何?

答: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审批采取电子方式。

1)首次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需要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完成以后,可以登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系统,在系统内向直属检验检疫局递交申请。

2)然后将纸质材料递交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申请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收到书面材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法定形式的正式受理申请,直属局审核合格后,在系统内递交国家质检总局。

3)总局终审,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4)总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后,直属检验检疫局打印证书。

4.问:货代公司可以代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吗?

答: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5.问:我公司递交申请之后,可以查询进度吗?

答:你公司可以在申请系统内查询相关进度,直属局和国家局的处理状态会有显示,当状态显示为“已出证”后,直属检验检疫局打印证书,你公司即可领取。

6. 问: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申请是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还是进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递交申请?

答:一般来说,对进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有检疫监管要求的,如原羊毛、生皮等非食用动物产品,申请企业应当向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注册等企业所在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递交申请,对进境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没有检疫监管要求的,如肉类产品、水果等在口岸完成检验检疫的,向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递交申请,大宗散装货物向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递交申请。

7.问:深圳一家公司,欲从珠海口岸进口水果,应向深圳检验检疫局还是珠海检验检疫局递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申请?

答:向珠海检验检疫局递交电子申请,并递交相关书面材料。

8.问:江西一家公司,欲从珠海口岸进口生牛皮,生产加工单位在广东中山,应向江西检验检疫局、珠海检验检疫局还是广东检验检疫局递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申请?

答:向广东检验检疫局递交电子申请,并递交相关书面材料。

9.问:许可证过期以后可以申请延长期限吗?

答:目前许可证有效期12个月,过期之后即作废。

10.问: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可以多次使用吗?

答:一般情况下,除大宗散装货物和活动物(不含食用水生动物)外,有效期内许可证可分批多次核销使用。

 

[发布人:王冲]